根據(jù)我廳《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浙江省建筑節(jié)能與綠色建筑及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建設發(fā)〔2018〕3號),由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等單位編制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標準》已完成報批稿的編制工作。現(xiàn)將《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標準(報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4日。
聯(lián)系電話:0571-87052842
附件:《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標準(報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