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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師負責制落地難,原因何在?業(yè)內專家這樣說~
2021-12-09 來源:中國勘察設計雜志 作者:張穎 譚夢琪

  建筑師負責制 提升建筑品質的“不二之選”

  ——訪清華惟邦城市與營建研究中心主任汪克

  記者 張穎 譚夢琪

  建筑師負責制是國際通行的一種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模式。2015年至今,伴隨著一系列政策的發(fā)布,改革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充分發(fā)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推進建筑師負責制的要求日漸明晰。住建部自2016年起,陸續(xù)在上海、廣西、廈門、雄安、深圳、北京等多地開展了建筑師負責制的試點工作,為建筑師負責制的推進奠定了基礎。自2020年6月住建部同意北京市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以來,北京市陸續(xù)出臺了《北京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指導意見》《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推行建筑師負責制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為推行建筑師負責制按下了“加速鍵”。

  北京市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有什么重要意義,北京市在建筑師負責制制度設計方面有哪些“北京特色”?建筑師負責制“尚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的原因何在?對未來推行建筑師負責制有哪些建議……帶著這些問題,近日,《中國勘察設計》雜志記者對清華惟邦城市與營建研究中心主任汪克進行了采訪。

  記者:近年來,政府主管部門大力推進建筑師負責制。2021年1月以來,北京市陸續(xù)出臺了《北京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指導意見》《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推行建筑師負責制的意見》《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師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等政策文件。您認為這些政策文件的出臺有什么重要意義?

  汪克:從我的研究顯示,傳統(tǒng)營造轉變?yōu)楝F(xiàn)代建筑業(yè)經歷了營造分別、營造分離和營造分家三個階段。新中國勵精圖治,走過了一條非同尋常的道路,創(chuàng)造出了舉世矚目的“中國奇跡”,在我國百年積弱、百廢待興的局面下,為填補空白、實現(xiàn)脫貧奔小康取得了卓著成效,但與此同時,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其中之一就是建筑業(yè)在營造分家之后一直沒有將工作邏輯打通,設計與施工脫節(jié),碎片化現(xiàn)象比比皆是,嚴重阻礙了我國建筑業(yè)高品質的提升,成為全社會和黨中央當下關心的一個焦點。這時推出建筑師負責制,我認為最根本的意義是滿足新的時代需求,旨在根本性、大幅度地提升建筑品質。

  第一,正本清源,打通邏輯。從上至下,政府近年來提出了很多提升建筑品質的措施、辦法、方針和政策,比如五方負責制、業(yè)主首責制和監(jiān)理制度等,但不幸的是,治標不治本,收效甚微。全行業(yè)很多有識之士都很困惑,但也在不斷努力,終于等到了北京市建筑師負責制政策的出臺,這是真正根治行業(yè)亂象的政策,為建筑品質的提升以及行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指明了方向。

  第二,過去很多政策措施停留在現(xiàn)象淺層,嘗試糾錯但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而建筑師負責制則不同,它是世界建筑業(yè)共同努力所取得的共識,是一項實現(xiàn)高品質建造的必經途徑。經過了全世界150年的歷史檢驗和實踐檢驗,被證明是一條成功的道路。雖然上路還很艱難,但方向正確了,大家努力向前,成功只是時間問題。

  第三,在已經得到批復實施的試點地區(qū),如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深圳市、雄安新區(qū)及北京市等6個試點地區(qū)中,北京市的政策是最新推出的,也是當下最能接軌國際建筑師負責制的,因此,對于行業(yè)的指導和引領意義更大。

  記者:請簡要介紹一下您實踐的建筑師負責制項目的推行情況,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汪克:這方面的工作我用“538-959”6個數(shù)字來概括。“5”是指在清華大學建筑系5年學習后的畢業(yè)設計——閭山山門,意外打通了一次營造邏輯,算一次本能的建筑師負責制實踐;其后在深圳工作的“3”年,發(fā)現(xiàn)再也無法復制該過程;困惑不解之際出國“8”年取經求道,終于明白了建筑師負責制才是問題解決的正道;回國后先補課“9”年,完成了自己所需的建筑師負責制訓練;然后很幸運的是,清華同仁們共同關注了這一課題,一拍即合合作成立了聯(lián)合研究中心。聯(lián)合研究中心第一個“5”年,出版了《營建十書:走向建筑師全程業(yè)務》和《職業(yè)建筑師業(yè)務指導手冊》,找到了一條接軌國際的建筑師負責制之路;由于短期內無法落地,聯(lián)合研究中心繼續(xù)研究并實踐了“9”年時間,終于找到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可以落地的中國過渡時期建筑師負責制之路。

  第一個落地項目是于2012年實施建成的“騰龍閣”,時隔26年之后終于再一次打通了營造邏輯,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建筑師負責制建成案例。之后5年中有3個小項目建成、1個大項目基本建成(未裝修)。直至2017年,《RD+EPC模式:一種過渡時期的中國建筑師負責制》發(fā)表,歷經磨難的銅仁機場航站樓建成通航,在造價、工期和品質方面均取得令人驚嘆的效果,被西南民航局列為“標桿工程”,標志著過渡時期模式的成功落地。其后“六枝記憶”博物館項目繼續(xù)將RD+EPC升級為IYD集成營造交付模式,不但打通了設計和施工,而且跨界展陳工藝,跨界當代藝術,創(chuàng)造出全新的境界,加上今年即將完成并交付的武漢數(shù)字認證中心項目,聯(lián)合研究中心進一步將過渡時期的建筑師負責制理論與實踐完善并提升為“新營造法”,旨在為中國特色建筑師負責制道路的探索作鋪墊。

  記者:在實施建筑師負責制的過程中,遇到了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采取了哪些應對措施?

  汪克:問題非常多。9年實踐可分為3年一個的三個階段,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問題。

  第一個3年,主要是捅破“窗戶紙”,也捅破了“馬蜂窩”。最重要的問題是轉變觀念,從設計院建筑師觀念轉變?yōu)閲H建筑師的觀念。前者由于邏輯不通,幾乎成功無望,因此建筑師在煎熬中集體學會了卸壓減負并自我保護、推卸責任。這一習慣觀念的出發(fā)點就與建筑師負責制相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建筑師自身觀念的轉變,要將曾經失敗的習慣,轉變?yōu)閷Τ晒οM呐?。通過正確的方法,經過不懈的努力,堅信建筑師可以打通營造邏輯,實現(xiàn)建筑師夢想。第二大困難是組建團隊。國際建筑師的業(yè)務不僅僅是設計,還有項目管理。這個項目管理又不同于管理公司的管理,剛開始有一年時間通過和管理公司合作起步,但一年以后就組建了自己的團隊,并從無到有磨合出戰(zhàn)斗力,但起步也確實是很困難的。

  第二個3年,在團隊走向成熟的過程中,面臨內部磨合問題重重而外部又不理解甚至不接受的巨大挑戰(zhàn)。比如,銅仁機場航站樓項目的實施,外界對我們建筑師管理團隊存在巨大的質疑和偏見,從頭到尾遭受來自多方的、有意無意的、或明或暗的各種挖苦、打擊,甚至中傷、陷害。團隊一度陷入低潮,形勢異常嚴峻,我們自己戲稱為“諾曼底登陸”,其實如果失敗,后果不堪設想,“后遺癥”至今還在治愈中。但正是通過這樣的實戰(zhàn)和挑戰(zhàn),把我們的團隊逐漸鍛煉了出來。

  第三個3年,大勢向好,政策出現(xiàn)井噴性支持,社會開始普遍接受EPC和建筑師負責民用建筑項目的做法,總體形勢喜人。這個階段的考驗是對總結出來的方法的嚴格運用,項目千變萬化,有時特殊情況出現(xiàn),就以為可以走捷徑,可以不按照我們的程序一步一步嚴格地走下去,而這時往往就會出問題,我們在合同管理上出現(xiàn)的最大教訓就在于此。另外一個挑戰(zhàn)就是對成熟的、能夠擔起責任的建筑師的培育,我也曾有些著急超前使用,結果造成負面的傷害。教訓是必須一步一步往下走的,只要尊重科學、尊重建筑師成長的規(guī)律,最后一定能走過去。

  記者:根據(jù)您的實踐來看,您認為,北京市在建筑師負責制制度設計方面有哪些“北京特色”?

  汪克:先從莊惟敏院士領銜的項目組的“前策劃、后評估”理論談起。這個理論其實對建筑師整體提出了一個重大挑戰(zhàn):為了達到評估,建筑師必須對結果負責;由于從前策劃開始,實際上就是全程業(yè)務。兩條加在一起要想達標,選擇就是建筑師負責制。

  根據(jù)這個標準可以看出,其他城市提出的建筑師負責制只能說指出了一個大方向,讓建筑師也開始承擔一些以前設計院模式下不承擔的工作。比如在前期報建環(huán)節(jié),上海的試點就為“第一個吃螃蟹”作了很多努力,成效也有目共睹。但是,再往下就不是很清晰,要求也不甚明確。這件事在政策出臺前的專家組討論中也有過激烈爭論:有一派專家建議由業(yè)主在設計、招標服務和督造服務上分項選擇;另一派專家認為上述三項工作連續(xù)完成才是國際通行的、真正意義上的建筑師負責制(即全程業(yè)務),事實上被肢解的分段服務業(yè)務現(xiàn)在很多大院都已經在提供,無需再制定政策。好在全程業(yè)務最后得到專家和領導的一致接受,終于在北京落地。這一點可以說是北京市政策中的一個“北京特色”,也是一個很大的亮點,祝愿首善之都在建筑師負責制的探索和推廣上勇立潮頭、勇建功業(yè)。

  記者:據(jù)了解,住建部自2016年至今僅批復了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深圳市、雄安新區(qū)及北京市等6個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地區(qū)。截至目前,全國試點項目僅30余項,其中上海浦東新區(qū)試點項目25項,其他地區(qū)試點項目較少,尚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結合試點項目的實施情況,您認為,建筑師負責制“尚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的原因是什么?

  汪克:時間。從2016年算起,至今也就5年,時間太短了。這項工作是治本而非治標,需要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這樣短的時間“尚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是必然的,如果反過來就反而奇怪了。從內部原因看,受建筑師自身的成長規(guī)律所限,取得進展需要過程和時間,不可能今天政府提倡,明天建筑師就可以負責。

  在美國,業(yè)界公認一個建筑師從畢業(yè)到成熟需要20年時間,當然在中國可以縮短,但也不可能是三五年吧?從歷史上看,從清政府1908年宣布憲政改革(其中一項是“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到1928年中國建筑師協(xié)會成立也花了20年的時間,才標志著中國建筑師從無到有開始成熟、可以負責了。其后20年時間,他們創(chuàng)造了“民國建筑”,為一段歷史留下佐證。新中國的局面更大、目標更高,所以不能急,只要北京市政府有恒心、有定力,我相信在20年之內,一定會有一個可喜的結果。

  外部原因就更多,比如業(yè)主的理解和接受,業(yè)主方對建筑師的信任和授權,業(yè)主逐漸依賴建筑師來管控項目的風險;施工方的理解和接受;政府一線管理部分的管理依據(jù)和尺度掌握;更大的就是保險機制的空缺,導致經濟上的保障措施一時不能到位;法律制度建設和法律環(huán)境的形成等,都非一日一功。

  記者:面向未來,您對推行建筑師負責制有哪些建議?

  汪克:未來,對于推進建筑師負責制,我有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持之以恒,不強求短期效果。既然已經制定了政策,就要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給行業(yè)定規(guī)則,給建造定規(guī)則;給建筑師信心,給建筑從業(yè)者約束;讓全社會都看到政府對于建筑師負責制的長遠眼光和堅定不移的支持;持續(xù)政策引導,給業(yè)主獎勵,給建筑師加分,發(fā)揮有為政府的正能量,補上市場失靈的短板(關于這點我不同意有關專家提出的市場決定論),力挽狂瀾剎住建筑業(yè)營、造持續(xù)嚴重失衡的惡劣局面。

  第二,培養(yǎng)創(chuàng)造建筑師成長的有利環(huán)境,從下至上讓建筑師得以成長。對于設計院中堅力量的建筑師,正在與國際接軌的建筑師負責制和今天的設計院做法之間有一條鴻溝。為了跨越這條鴻溝,建議可以給出多種過渡時期的建筑師負責制的選擇路徑,比如“建筑師EPC”“建筑師DB”,甚至建筑師跨界施工和工程管理,取得第一手寶貴經驗,給予一個過渡的成長期,正如我過去9年所做的RD+EPC和IYD集成營造交付業(yè)務。對于年輕建筑師,剛畢業(yè)出來的好苗子需要正確引導。以梁思成先生為代表開創(chuàng)的中國建筑學教育,在給建筑學學生培養(yǎng)對于專業(yè)的認知和熱愛這一點上是成功的,不少剛畢業(yè)的建筑師都熱血方剛、激情滿懷,如果正確引導,提供好的環(huán)境和引導,他們定會自然成長起來。

  第三,隨著中國步入了新時代,要求建筑業(yè)從追求數(shù)量轉向追求質量,那么建筑師負責制就成為“不二之選”。為此,要理順阻礙建筑師負責制的各種制度性障礙,建立健全經濟上的保險機制、專業(yè)上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法律上的終極保障機制。讓營造邏輯不通、導致品質低下的這一段現(xiàn)狀盡快成為歷史,成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路上的一段小插曲,成功復興之后的一個小談資,用即將誕生的“共和國建筑”,來給歷史留下中國文化復興的永久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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