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檢5月13日消息,日前,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苗玉剛(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苗玉剛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苗玉剛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武清區(qū)副區(qū)長,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