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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fā)文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015-05-20 
        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消息,國務院近日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國務院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

        此外,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guī)范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權限、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同時,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涉及交通運輸部的事項: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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