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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高路公司巡視整改工作進入第二階段
2015-04-14 
        按照內蒙古高路公司黨委《關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安排部署,公司巡視整改工作進入第二階段。2015年4月10日,公司黨委書記龐淵主持召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總結落實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一階段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對第二階段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指出,通過第一階段巡視整改,公司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巡視意見進行甄別梳理的基礎上,按照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責權屬,對整改任務進行了逐條分解下壓,明確了整改任務、整改目標、整改責任部門及責任人、整改完成時間;整改責任部門進一步細化了分解整改任務并進行簽字背書。

        會議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第二階段整改工作,一是各整改責任部門要在認真總結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根據(jù)本單位、本部門的特點對具體的整改任務進行再分析、再研究、再調查,盡快將整改措施提交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二是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盡快完成匯總、初審,對未通過初審的,退回整改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要在方案被退回之日起24小時內提交新的整改方案,直至初審通過為止。三是各整改責任部門要按照經領導小組初審、公司黨委會議批準的整改方案,全面組織實施整改工作,務必于4月30日前完成。四是公司領導小組要對各責任部門第二階段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確保第二階段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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