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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變新聞,高速收費向左向右?
2015-03-20 
   □朱昌俊 (特約評論員)

   如果要評選民生領(lǐng)域的頑疾,高速公路的收費問題入選,怕是當之無愧。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額達661億元,這一數(shù)字去年甫一公布便引發(fā)強烈質(zhì)疑之后,近日來自“交通部相關(guān)人士”又再度表達質(zhì)疑:“661億元這個數(shù)字夸大了全國收費公路的虧損狀況,因為銀行貸款年限與公路收費期限不一致,導致每年的還本金額高于收費公路按收費年限來算的成本。”

   按照這位內(nèi)部人士的說法,“銀行貸款、發(fā)債期限都在15年以內(nèi),而收費公路的收費年限一般都是25年到30年”,也就是說,虧損達661億的數(shù)字是按照收費公路的實際收費年限,而非按正常的貸款年限算出來的。這意味著,其中有10到15年的還款額度存在虛報。真相是否真如相關(guān)人士所言,尚需確認,但于現(xiàn)實而言,高速公路收費的普遍延長卻是不爭的事實。

   那么,被夸大的“巨虧”,是否只是被用來做延長收費的輿情鋪墊?根據(jù)2004年公布實施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經(jīng)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按理說,既然有明文規(guī)定,收費就該當止則止,強行延長期限,吃相未免難看。但白紙黑字的條文,終究難抵真金白銀的互通款曲。這其中最受詬病的一點是,當下各地對于政府還貸公路普遍實行統(tǒng)一貸款、統(tǒng)一還款的“統(tǒng)貸統(tǒng)還”政策。這一做法初衷本是立足于提升高速公路修建的融資效率,但現(xiàn)實中卻異化為延遲收費的“擋箭牌”。

   如果說延期收費只是為了彌補路網(wǎng)擴建的融資壓力,倒還算用途得當,但在高度不透明的收費體制下,每一筆延期的收費,都很可能同時伴隨著一道利益漩渦。此前國家審計署對18個省份的高速收費的專項審計表明,各地的高速收費中普遍存在著閑置和挪用、養(yǎng)人、利益輸送等諸多吞噬資金的“天坑”。

   可以說,與近年來高速公路一同蔓延的是一張縱橫交錯的利益網(wǎng),高速公路收費上的不透明與延期問題,正是這種畸形的利益格局結(jié)下的苦果。隨著近年將迎來一波收費公路年限到期的高峰,摘下這枚“苦果”,其實到了一種必須直面的兩難境地。一方面,借助到期之機,順勢推動一批公路的按規(guī)停止收費,將大大減小改革阻力;另一方面,收費到期后,所面臨的后續(xù)的公路護養(yǎng)成本又該如何化解,是繼續(xù)以不透明的延長收費來維持,還是從推進高速公路管理體制改革上來謀求紅利?選擇在一念之間,但卻天壤有別。

   從剛結(jié)束不久的兩會上,交通部長楊傳堂的表態(tài)中,或可窺見,改革已勢在必行。在就高速公路負債問題時的答問中,楊明確談到“目前高速公路建設在融資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難和問題”,已將收費公路的管理和收費調(diào)整的修訂提上了議事日程,將對該工作進行體制性的改革。但改革的方向到底是向左還是右,卻令人難分方向。

   是繼續(xù)在延長收費的方向上走得更遠,還是向改革要紅利?是將收費到期的高峰期視為改革的窗口期,順勢而為,還是逆民意與改革的潮流而動?我們只能拭目以待。但高速公路收費,這個不透明、陰暗的角落,太需要陽光的暴曬;政府與市場界限不明的交通建設模式,理當早日被終結(jié)。李克強總理說,改革要觸動利益,這是割腕,忍痛也要下刀。交通部門能做“忍痛也要下刀”的示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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