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住建部發(fā)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征求意見稿)》,整理出了以下變化。
注:以下內容為此次【征求意見稿】對比舊版清單,內容條款所發(fā)生的主要變化。
GB調整為GB/T:調整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響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性變化:
?、僖罁?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標準;
?、诠こ淘靸r成果文件,應由造價專業(yè)人員編制,由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適用范圍變化: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發(fā)承包及實施的計價活動。
細化單價合同、總價合同的合同選擇與要求:
?、傩略龅?.4節(jié)合同選擇與要求;
②單價合同總價包含完成合同工程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總價合同總價包含完成合同圖紙及合同規(guī)范所要求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
?、蹎蝺r合同和總價合同中,措施項目清單的完整性及準確性均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可對措施項目清單補充列項,總價包干;
?、懿捎脝蝺r合同的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由招標人負責,存在工程量清單缺陷的可以調整;
?、莶捎每們r合同的工程,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完整性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可對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補充列項,不因工程量清單缺陷而調整。
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計價依據(jù)發(fā)生變化:
?、僬袠巳丝梢罁?jù)近期完成的同類工程造價、市場競爭合理投標單價、同類清單結算單價、市場價格等工程價格信息及造價資訊編制最高投標限價;
?、谕稑巳丝梢罁?jù)企業(yè)定額、工程造價數(shù)據(jù)、市場價格信息、裝備及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編制投標報價。
工程量清單組成及費用構成變化,并確定三種計價方式:
①工程量清單分為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取消規(guī)費;
?、诿鞔_單價計價、總價計價、費率計價三種計價方式;
③招標工程量清單可以合同標的作為編制對象,附錄報表同步調整;
?、芫C合單價由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管理費、利潤等組成,包括相應清單項目約定(合理)范圍的風險費以及完成一切不可或缺工作所需的費用;
?、莅l(fā)包人提供的材料不計入綜合單價,也不計入投標總價,招標人需要提供材料規(guī)格型號及與之相對應的有效損耗率;
?、薮胧╉椖壳鍐斡媰r應滿足招標文件及合同文件的要求,滿足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工程量計算標準的措施項目列項及工作內容的相關規(guī)定,但安全生產措施費應當遵照國家及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計價;
?、咂渌椖壳鍐蝺鹊膶I(yè)工程暫估價已含其稅金,稅金項目清單中不再計取其相應稅金;
?、喽惤痦椖壳鍐伟凑嘘P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
新增清標節(jié),規(guī)定清標程序及規(guī)則:
?、僬袠巳藨谡袠斯こ涕_標后、定標前進行,可由招標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人進行清標;
?、趯憫袠宋募嵸|性要求的投標文件,可就投標文件中存在的算術誤差、細微偏差、報價合理性等向投標人提出相關質疑,投標人應作出相應澄清,但質疑和澄清不能變更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工程范圍、工期要求及合同條件,也不可對投標總價進行修改報價;
?、矍鍢顺吻搴笞鞒鲂拚木C合單價作為合同單價,可應用于合同價款調整。
配套的合同價格調整規(guī)則變化。完善工程變更、工程量清單缺陷調價規(guī)則,細化工程索賠情形及計算方式,增加新增工程節(jié):
①將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合并為工程量清單缺陷。增加因變更、缺陷引起工程數(shù)量變化超過15%且價格變化超出0.01%的,才允許調整綜合單價;
②工程變更計價時,按照施工條件、項目特征的不同情形,規(guī)定了五種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
③新增物價異常變動情形的處理辦法:按風險合理分擔原則,由發(fā)承包雙方重新協(xié)商合同風險幅度或費用分擔比例承擔相關部分的增(減)價差或據(jù)實調整合同價格;
?、軐⒉豢煽沽Α⑻崆翱⒐ぃㄚs工補償)、誤期賠償節(jié)并入工程索賠節(jié),同時新增工期索賠計算方式、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可索賠的事件及處理原則等;
?、菰黾有略龉こ坦?jié)。不屬于合同約定工程范圍的新增工程,按合同單價及投標報價水平計算新增工程價格,或發(fā)承包雙方重新協(xié)商定價,并簽訂相關新增工程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
新增施工過程結算,明確支付比例,并作為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
?、偈┕み^程結算款的支付比例不宜低于當期施工過程結算價款總額的90%;
?、诮洶l(fā)承包雙方簽署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應作為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
其他變化:
①取消原第7章合同價款約定、第9.14節(jié)現(xiàn)場簽證、第14章工程造價鑒定,將原第12章合同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合并至工程結算與支付章;
?、谛略龅?.8節(jié)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第9.4節(jié)建筑工人工資費用、第11.2節(jié)爭議評審;
③新增工程變更、重計量、竣工(過程)結算系列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