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州市建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編制的《福建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經組織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 13-197-2022,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原《福建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J 13-197-2017同時廢止。在執(zhí)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函告省廳科技與設計處。
該標準由省廳負責管理,具體技術內容由主編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福建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J/T 13-197-2022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2年6月10日
附件下載:閩建科〔2022〕5號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