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1年平山縣“7.21”水毀橋梁重建項目已由平山縣行政審批局以平行審投資【2021】25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平山縣行政審批局以【2022】-19號批準,項目業(yè)主為平山縣交通運輸局公路工程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平山縣交通運輸局公路工程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建設地點:共涉及公路橋梁涵洞45座。 2.1.2建設規(guī)模:共涉及橋梁45座,其中包括重建橋梁上奉良至下奉良橋、羅家會漫水橋、雁子頭二橋、北焦坡漫水橋、兩河橋、上莊橋、重建管涵(北石門)、覺石院橋、轉咀村街道暗橋等20座,恢復橋梁泉水漫水橋、吾羅村橋、窯上橋、東大吾橋等25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橋梁重建、恢復八字墻、橋頭防護、拱上側墻、錐坡填土等工程。 2.1.3計劃工期:2022年12月底完成,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1.4本工程分為1個標段,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內容。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