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推薦命名辦法》(浙政辦發(fā)〔2013〕5號)和《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推薦命名實施細則》(浙建〔2013〕6號)的規(guī)定,我辦組織專家開展了第四屆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申報人員申報資格審核。經專家審核,共有40名申報人員符合申報條件。現(xiàn)將通過申報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及個人均可對名單中認為有問題的人員向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推薦命名工作辦公室舉報或反映。舉報或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舉報或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舉報或反映情況的,應署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杭州市密渡橋路51-1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郵政編碼:310025
聯(lián)系人:鄒泗清,聯(lián)系電話:0571-87055123,傳真:0571-87052810。
附件:第四屆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推薦命名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pdf
浙江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推薦命名工作辦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