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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2016年廣西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2016-10-25 
        桂交便函〔2016〕278號

        自治區(qū)北部灣港口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西江開發(f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大型水運項目公司:

        根據(jù)交通運輸部的要求,為強化公路水運運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guī)范從業(yè)行為,落實安全責任,深入推進“平安工地”建設,建立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長效機制,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現(xiàn)將2016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價時間

        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20日(具體考核時間由各組自定安排)

        二、考核評價對象

        各在建高速公路、大型水運工程項目。

        三、考核評價依據(jù)

        本次考核評價依據(jù)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交質監(jiān)發(fā)〔2012〕679號)及其附件《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試行)》要求進行。

        四、考核評價小組人員組成

        考核評價小組成員分別由廳安全監(jiān)督處、建設管理處、水運管理處,自治區(qū)北部灣港口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的相關人員組成,考核評價人員組成情況詳見附件2??己嗽u價具體時間由各小組組長另行通知。

        五、考核評價方式

        考核評價采取聽取匯報,查閱相關資料、現(xiàn)場檢查等方式進行。

        六、有關要求

        (一)請考核評價組所有成員于10月24日(周一)下午15:30到廳10樓會商室集中開預備會。

        (二)各在建高速公路指揮部、大型水運工程項目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考核評價。自查考核評價結果除存檔外,并將評價結果于2016年11月19日前報區(qū)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備案。

        (三)各考核評價組在建設單位組織的自評結果的基礎上,對項目全部監(jiān)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進行抽查,對擬申報示范工程的,應對項目全部參建單位進行考核評價。

        (四)考核評價工作應嚴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嚴守廉政規(guī)定,堅持儉約儉樸,反對鋪張浪費。各考核評價小組車輛安排由組長單位負責。

        (五)各考核評價組要嚴格對照考核指標,實事求是開展考核評價工作,考核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反映考核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考核評價實行考核評價組長負責制,考核評價小組組長對考核評價結果負責。

        (六)請各考核評價小組指定專人把考核結果及考核評價打分記錄于11月21日前報自治區(qū)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匯總報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2016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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