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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丟棄受害者司機以故意殺人罪被批捕
2016-01-16 
        蘭州晚報訊(記者許沛潔)1月13日,犯罪嫌疑人普某在交通肇事后丟棄傷者,致其死亡。1月15日,榆中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普某批準逮捕。

        2015年12月29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普某駕駛車號為甘A·XF758黑色桑塔納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榆中縣城關鎮(zhèn)環(huán)城西路時,將橫穿馬路的被害人李某撞傷(65歲)。犯罪嫌疑人普某在他人的幫助下,將李某抬到車內后排座位上準備送往醫(yī)院救治。上車后普某在多次呼喊受害人李某均未得到應答后,認為李某已經被其撞死,遂將李某丟棄在榆中縣連搭鄉(xiāng)石頭溝一便道旁,隨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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