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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高速公路深圳為什么能
2015-12-02 
        湖北日報訊

        屈正州

        11月30日,深圳市交委與龍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簽署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南光、鹽排、鹽壩高速以及龍大高速深圳段將于2016年2月7日零時起免費通行。這是深圳市第三次回購高速公路,此次的總花費高達130億元。(12月1日《每日經(jīng)濟新聞》)

        公路姓“公”,原本就應該是公共產(chǎn)品。高速公路免費通行,自是政府履責的應有之義。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收費高速公路收費貴、期限長,路橋企業(yè)賺大錢、高速員工高福利等問題飽受詬病,要求改革的呼聲很高。

        收費高速公路的存在,市場化建設運營的模式等等,有它的歷史原因,不應一味指責,但在政府財力日漸增強后,就有責任和義務盡量讓收費公路回歸公益屬性。深圳自去年至今,連續(xù)三次以果決態(tài)度回購高速公路的經(jīng)營權,免費對公眾開放,給其他地方樹立了標桿。

        取消高速公路收費看起來是舍,實際上是得。它不僅于民生有利,而且能夠極大促進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如深圳梅觀高速去年4月1日起取消收費后,帶動原高速沿線城區(qū)迅速發(fā)展,沿線500米范圍土地實現(xiàn)巨大增值,經(jīng)測算增值空間超過300億元。從更長遠看,高速免費打通的是經(jīng)濟流速,能極大降低地區(qū)物流成本,將產(chǎn)生一系列連鎖利好??梢?,回購高速、免費對外,深圳在小利與大賬,眼前利益與長遠發(fā)展之間,作出了明智的抉擇。

        那么,回購高速公路,深圳能辦到其他地方能不能辦到?有人說,深圳是相對的發(fā)達城市,回購高速公路有雄厚的財力支撐。這話只說對了一半。能否積極回應民眾“還路于民”的訴求,固然是錢的問題,但更是理念的問題。

        前不久,某機構(gòu)的一份報告披露,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政府機關團體存款接近21萬億。政府儲蓄額度過大,意味著大量資金閑置,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金融資源浪費。盡管近兩年國務院高度重視盤活存量財政資金,力促財政存量資金提高使用效益,但政府財政資金受到管理體制與審批繁瑣等因素的影響,使用效率低的問題尚未得以根本改觀。

        深圳是怎么做的呢?10月2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查了《關于深圳市2015年本級預算調(diào)整方案的報告》,此次調(diào)整涉及財政資金規(guī)模404.8億元,主要用于市內(nèi)高速公路收購等重點支出,資金來源包括年初預留的盤活財政存量資金200億元等。可見,對政府來說,下決心、想辦法、變思路,把錢花在利民惠民的刀刃上,不是沒有辦法,而是需要魄力與擔當。

        讓高速公路回歸公益,深圳帶了個好頭,是否會有更多地方積極跟進,關鍵要看這些地方有沒有“在認識上與改革最前沿看齊”的自覺和魄力。政府者,百姓之政府,財政者,公共之財政。不要再把高速公路當成地方財政的“印鈔機”了,還路于民以獲得更多民心民意支持,才是真正的政績,才是真正的實力。

        本文來源:荊楚網(wǎng)-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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