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片區(qū)G3012線庫車收費站等25個收費站將啟動計重收費
2015-07-03
7月8日起,新疆南疆G3012線庫車收費站等25個收費站將啟動計重收費,屆時全疆實施計重收費的收費站將達87個。記者從自治區(qū)公路管理局獲悉,經(jīng)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自2015年7月8日起,庫爾楚、庫車、新和主線、新和東匝道、新和匝道、新和西匝道、英買力匝道、玉兒滾匝道、五團匝道、溫宿工業(yè)園匝道、佳木鎮(zhèn)匝道、溫宿匝道、阿克蘇東主線、塔孜洪、莎車、葉城、皮山、紅旗坡、阿洽三岔口、格達良、黃水溝、鹽水溝、阿拉爾、二牧場等25個收費站將對載貨類機動車實行計重收費,這些收費站分別在庫爾勒、阿克蘇、阿圖什、喀什、葉城等地。
據(jù)了解,計重收費作為治超工作中一種行之有效的經(jīng)濟技術手段,將大大促進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規(guī)范貨運市場經(jīng)濟秩序,對保護公路橋梁,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的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已在北疆各公路收費站普遍實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自治區(qū)公路管理局將通過進一步完善車輛通行費計量方式,降低合法運輸車輛的運輸成本,遏制超限超載車輛,維護公路路產(chǎn)路權(quán),充分體現(xiàn)計重收費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據(jù)介紹,計重收費的標準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0.07元/噸·公里;二級公路0.05元/噸·公里。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區(qū)、和田地區(qū)、克州、阿克蘇地區(qū))基本費率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0.06元/噸·公里;二級公路0.04元/噸·公里。特大橋梁和隧道基本費率為0.25元/噸·公里。運輸車輛行駛至計重收費的公路時,車貨總重小于10噸(含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算確認車輛通行的收費標準;超過10噸以上部分將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至基本費率的50%計收;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100%以上的車輛,超出部分將按照基本費率的12倍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
鮮活農(nóng)產(chǎn)品運輸在合法裝載及超限認定標準5%以內(nèi)的,免收車輛通行費。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超限認定標準5%以上時,按照車貨總重進行計重收費,不享受優(yōu)惠政策。
(記者范永偉通訊員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