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坍塌事故研究
2015-04-08
一、問題的提出與研究意義
進入新世紀以來,社會經濟迅速發(fā)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逐漸提高??墒?,近年來頻繁發(fā)生的橋梁坍塌事件,給人們的安全出行帶來了隱患,安全問題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橋梁作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的日常出行息息相關,一旦橋梁出現坍塌,不僅會給人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失,還會導致該地區(qū)的交通系統(tǒng)可能出現癱瘓。針對最近一些年接連不斷發(fā)生的橋梁坍塌事件,本文將選取一些典型案例來分析橋梁坍塌的具體原因。
分析總結這些事故的經驗教訓,對今后的橋梁建設是有好處的。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本文選擇了橋梁事故分析這一課題,希望給橋梁建設者以警示,為未來橋梁的設計及建設提供一些參考。
二、樣本分析
本文選取的樣本是來自新華網、人民網、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以及中國公路橋梁監(jiān)管委員會等權威機構發(fā)布的信息與數據。本文樣本是自上述機構信息中統(tǒng)計的字2000年以來我國發(fā)生的較大型的橋梁坍塌事件,由于受主客觀條件限制,本文的橋梁坍塌事件統(tǒng)計為不完全統(tǒn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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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筆者所搜集的91例橋梁坍塌事件中,有明確橋梁使用壽命記載的是26例,其中橋梁使用壽命低于10年的有兩例,分別為100天與9個月。橋梁存在時間為10-20年最多,一共有10例,占有明確記載使用時間的橋梁統(tǒng)計數據的38%,使用壽命在20-30年間與30年以上的大橋數量相等,都是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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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筆者統(tǒng)計的2000年以來的91例橋梁坍塌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2000-2005年一共發(fā)生了22起橋梁坍塌事件,占總樣本的24.2%,年發(fā)生量是4.8起,2006-2009年一共發(fā)生了33起坍塌,占總樣本的36.3%,年發(fā)生量為8.25件,2010-2012年的3年間共發(fā)生了36起坍塌事件,占總樣本的39.5%,年發(fā)生量為12起。
三、事故原因分析
?。ㄒ唬┰O計原因造成的橋梁毀壞事故,盲目創(chuàng)新,追求新穎,缺乏科學實例證明
現在城市規(guī)劃往往追求創(chuàng)新和國際化,橋梁設計也出現了這樣的問題,一些建筑設計公司為了追求美觀和新穎,往往忽略了安全因素。四川達縣洲河大橋發(fā)生坍塌的原因就是該橋的采用獨塔構造,這樣子兩端不穩(wěn)定性加大,而又沒有其它的方式克服這種不穩(wěn)定性,最終該橋也坍塌了。
?。ǘ┦┕ぜ夹g不當和制造質量缺陷原因
1.施工技術差和鋼管焊接存在嚴重缺陷
上文主要講了橋梁在設計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接下來筆者將具體分析在具體施工中,又會出現哪些問題影響橋梁建設的安全。施工單位在橋梁設計中一定要精細,重慶綦江彩虹橋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沒有好好地對拱架進行焊接,并且施工所采用的混凝土強度也較低,不能滿足橋梁建設的要求,橋梁施工過程中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
2.違規(guī)作業(yè)和腳手架支撐體系搭設重大隱患
施工一定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來進行,才能有效地保障橋梁設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深圳鹽壩高速公路起點高架引橋突然發(fā)生坍塌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施工單位在具體施工中沒有嚴格按照圖紙來進行,中立桿的高度不符合圖紙的標準,水平桿也沒有按照更加穩(wěn)定的搭接的方式來連接。
3.施工中偷工減料,工程質量低劣
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導致部分施工單位為了追逐利益,違規(guī)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建筑材料,在具體的建設中偷工減料,最終影響了整個工程的質量安全。榮昌縣觀音橋附近一座在建的拱形橋橋墩突然下沉就是因為施工單位建設中偷工減料,導致橋梁的承重力嚴重不足。
(三)橋梁的維護及使用方面的原因
1.車輛超限超載常禁不止致使橋梁垮塌
橋梁在設計的時候就有一定的承重承壓限度,如果長期超限超載,容易導致橋梁承受不了這么重的壓力,最終導致垮塌。遼寧遼寧省盤錦市境內305國道田莊臺大橋就是因為車輛超限超載嚴重,長期的超載導致橋面出現了裂縫,最終在2003年的時候該橋梁徹底坍塌。
2.橋梁結構耐久性不足及維修養(yǎng)護不當
橋梁不僅在設計、施工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安全方面的問題,在建好之后,也要定期進行維護,排除安全隱患。重慶綦江彩虹橋曾經發(fā)生了兩個橋梁損壞,但是相關單位沒有引起重視,注意安全維修管理,結果后來橋梁發(fā)生坍塌。廣州海印橋也是因為相關維修管理單位沒有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其吊索松弛、鋼絲生銹,出現了橋梁整體上的危險。
3.車船撞擊造成橋梁損害
車船撞擊造成的巨大沖擊力也可能會導致橋梁受到損害。2005年的時候,在成都的一座人行天橋上,一輛施工吊車因為沒有收起吊臂,結果吊臂撞到了橋梁上,導致橋梁發(fā)生斷裂。據調查顯示,在2000年以后,因為車船撞擊發(fā)生的橋梁損害事故達到了9起。
?。ㄋ模┧牡刭|因素和自然災害原因
1.過度采砂導致橋墩向下塌陷
在橋梁建設周圍過度采砂,會給橋梁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成都市三渡水大橋發(fā)生橋墩塌陷事故,就是當地在橋梁周圍的過渡采砂,使得原本的河床寬度變小,而河床寬度減小導致水流就變快,水流的沖擊力也逐漸變大,而水流的沖擊力一直在橋梁附近流過,帶走了附近的砂子,最終導致了大橋橋墩的塌陷。
2.洪水沖壞基礎導致橋梁失事 夏季往往是暴雨頻繁的季節(jié),夏季暴雨可能會形成巨大的沖擊力,給橋梁建設帶來很大的沖擊力,如果橋梁設計得不穩(wěn),就有可能會發(fā)生坍塌。2005年8月,遼寧的南雜木大橋就是因為被來勢洶洶的強暴雨給沖垮了。2006年8月,營口市的熊岳搭橋也被沖垮。
四、橋梁坍塌的法律問責分析
橋梁建設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公共利益,所以必須加強對橋梁設計的監(jiān)管力度,健全橋梁事故的問責機制,一旦發(fā)生橋梁坍塌事故,要相應地追究相關人群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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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中規(guī)定,對建筑工程負有勘察、設計義務的單位要按照該工程的實際質量和安全標準展開工作,不能違反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如果沒有按照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進行勘察和設計的話,將要和建設單位一起,就事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于市場經濟的逐利性,有些橋梁建設單位為了獲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來生產,在建設過程中使用劣質的生產材料或者偷工減料,這些行為直接導致了建設的工程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法律規(guī)定這類行為是違法的,如果被發(fā)現,建設單位有義務重新建設并且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果上述行為導致了建設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從而造成了相關的損害的話,相關建設單位還應該賠償被侵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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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行政問責制度方面建設得比較薄弱,行政責任是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行政主體違反了行政法規(guī)而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我國主要是《建筑法》中存在著相應的問責機制。首先是對勘察、設計方面的問責。上文中講到勘察、設計要按照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標準展開工作,但是現在有的單位和個人為了從中獲得不正當的經濟利益,往往和建設單位之間進行“權錢交易”,這種行為是對工程建設安全的嚴重不負責任。如果勘察、設計者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所得文件不具備法律效力,并且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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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作為公共交通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旦發(fā)生坍塌,將會引起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社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影響,因此,在我國刑法中也對此做了相應的規(guī)定,主要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所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就是如果相關建設單位違反國家關于工程質量的有關規(guī)定,導致了所建設的橋梁發(fā)生了安全事故,給社會造成了重大的損失,這樣的話相關建設單位的負責人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后果的程度對其進行定罪量刑。
五、結論
接連不斷發(fā)生的橋梁坍塌事故嚴重威脅著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而要避免這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必須理智地找出該類事故發(fā)生的真實原因,積極地尋找對策來消除橋梁安全隱患。畢竟,人的生命是至高無上的,這也符合我國以人為本的思想。橋梁發(fā)生的事故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從設計到施工的過程,牽涉到多個利益方,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該加強對橋梁建設的監(jiān)管和指導力度,保證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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