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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堅決取締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
2021-02-05  

  2月3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的通知》(交辦財審函〔2021〕179號,以下簡稱《通知》)。本次清理的范圍為: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xié)議供貨、定點采購外,對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nèi)的采購項目,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的、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供應商庫。

  《通知》要求全面開展自查。各單位、各司局要對清理范圍內(nèi)的事項開展全面自查和清理(海事、救撈、長航和船級社系統(tǒng)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均納入自查范圍),堅決取締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將自查結(jié)果書面報部(財務審計司)。

  《通知》強調(diào)各單位、各司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組織實施,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清理工作中如遇到問題,及時向部報告。

  通知原文如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的通知

  部屬行政事業(yè)單位,部內(nèi)各司局:

  根據(jù)財政部要求,經(jīng)交通運輸部同意,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xié)議供貨、定點采購外,對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nèi)的采購項目,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的、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供應商庫。

  二、清理工作安排

  (一)全面開展自查。各單位、各司局要對清理范圍內(nèi)的事項開展全面自查和清理(海事、救撈、長航和船級社系統(tǒng)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均納入自查范圍),堅決取締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將自查結(jié)果書面報部(財務審計司)。

 ?。ǘ┡浜现攸c核查。財政部將于3月15日至31日對中央單位清理結(jié)果進行核查,對核查發(fā)現(xiàn)的漏報瞞報、清理不到位等問題,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請各單位、各司局做好配合財政部重點核查的準備工作。

  三、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匾?。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進一步推動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政策落實相關要求的具體舉措,對促進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各司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清理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quán)利。

 ?。ǘ┲苊芙M織。各單位、各司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組織實施,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清理工作中如遇到問題,及時向部報告。

 ?。ㄈ┙邮鼙O(jiān)督。部通過政府門戶網(wǎng)站首頁“審計信箱”接受社會公眾反映情況。各單位、各司局要積極營造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鼓勵社會公眾對違規(guī)設立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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