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隨著越來越多PPP項目進入運營期,項目績效的概念與績效考核機制的設計越發(fā)重要,績效已成為衡量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的重要指標。
2020年3月31日,財政部出臺《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此文一出,為困擾PPP項目參與各方提供了較為清晰和明確的指引,PPP項目績效考核工作終于有據可依。
但在筆者對相關文件進行翻閱的時候,發(fā)現績效考核、績效評價與績效管理幾個概念頻繁出現,所以它們代表的意義是否一樣?是否可以相互替代呢?
一、PPP項目績效考核與績效評價
在PPP項目上,我們慣用“績效考核”來形容實施機構、政府方指定單位根據事前制定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項目公司提供的公共服務數量與質量進行考核的一系列活動。但筆者在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一文中搜索發(fā)現,“績效考核”這個詞組出現的頻率為0,全文采用的字眼多為“績效管理”“績效評價”。所以“績效考核”“績效評價”“績效管理”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是否指代同樣的東西?可以互相替代么?
經對PPP領域政策文件的查閱后,可以判斷績效考核與績效評價在本質上都屬于績效管理范疇,但在考核主體、考核對象、考核周期以及關注重點等方面卻有所區(qū)別。
績效考核一般是指實施機構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定期對項目建設、運營服務質量與效益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獲得項目回報的依據。
根據財金〔2020〕13號文:“第十七條 項目實施機構應根據項目合同約定,在執(zhí)行階段結合年度績效目標和指標體系開展PPP項目績效評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主管部門、項目實施機構等在項目移交完成后開展PPP項目后評價。”那么績效評價可以理解為在績效考核基礎上對項目提出了“再評價”“后評價”的要求,并且增加了對項目實施機構在產出、效果、管理等方面的考核,使得考核內容更為完整。具體對比見表1。
通過以上對比,可見績效評價是更全面的績效考核,從考核對象來說,其關注側重除了項目本身的運營效率及效益,也包括對于項目參與主體的評價,在這一點上可以進一步完善項目監(jiān)管體系,起到督促實施機構依法依規(guī)推進項目的作用;從考核階段而言,績效評價涵蓋項目建設期、運營期,也覆蓋項目結束后的再評價和后評價工作,通過整體評價項目優(yōu)良程度,關注為將來的PPP項目提供借鑒、同時促進模式的推廣應用。
無論是績效評價還是績效考核,都以績效管理為內涵,是PDCA全過程的循環(huán),通過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考核對公益性項目的運營效益、質量等進行反復測量及調整,以保障公共服務需求的滿足。
二、績效評價與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在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之前,財政部于2月25日出臺了《關于印發(f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從適用范圍角度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包括項目支出來源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項目,應參照財預〔2020〕10號開展相關績效評價工作。而PPP項目績效評價則是專門為PPP項目而設,適用于所有PPP項目,包括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和使用者付費項目。
從考核目的而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側重于“支出”二字,是指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單位,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項目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進行客觀、公正的測量、分析和評判,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而PPP項目績效評價則關注項目預期產出、預期效果、項目管理的方面,主要為了提高項目運營效率及效益,實現物有所值、可持續(xù)發(fā)展等目的??梢院唵卫斫?, PPP項目績效評價為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一個細分,同時所涵蓋的意義也不拘泥于項目支出,而是更為廣泛的公共服務產出與效益。
表1 績效考核、績效評價與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三、結語
無論是項目支出績效評價、項目績效考核還是績效評價,都是屬于預算管理的重要一環(huán),是以《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fā)〔2018〕34號)為頂層設計框架構建的項目及財政支出的管理手段,在概念上存在著互相交叉、維度不同,在實踐中相互嵌套的關系,在使用上無需過于拘泥于字眼。
在我國預算管理工作不斷深化、完善過程中,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必將促進財政資源配置優(yōu)化,進一步推動PPP項目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行穩(wěn)致遠。
項目 |
|
績效評價 |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
考核目的 |
為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績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通過對項目的運營管理成果進行評價考核,關注項目的運營效果 |
為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績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權益,通過整體評價項目優(yōu)良程度,關注項目建設模式的未來推廣應用 |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
考核主體 |
實施機構與行業(yè)主管部門 |
PPP項目主管部門與行業(yè)主管部門 |
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單位 |
考核對象 |
項目公司 |
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 |
項目本身 |
考核周期 |
建設期、運營期績效考核。原則上項目建設期應結合竣工驗收開展一次績效評價,項目運營期每年度應至少開展一次績效評價。 |
全生命周期績效評價,包括建設期、運營期績效評價,以及項目結束后的再評價、后評價工作。 |
績效評價期限包括年度、中期及項目實施期結束后;對于實施期5年及以上的項目,應適時開展中期和實施期后績效評價。 |
關注重點 |
以產出結果為導向、以數據評價為手段,主要關注項目運營效率及效益 |
以整體表現為導向,除了項目本身運營效率,也包括對于項目參與主體的評價,涉及評價方面更廣 |
項目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 |
主要政策依據 |
在政策文件中真正用到“績效考核”字眼的文件不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財金〔2018〕54號)、《關于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 |
《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
|
關于印發(f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