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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提交人大二審
2016-09-15 
        原標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提交人大二審

        記者張昱欣

        晨報訊昨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分組審議。

        越來越多的馬路兩邊都劃上了禁停黃線,如何進一步科學合理地加強停車管理?機動車禁鳴喇叭的區(qū)域如何設置,環(huán)境安靜和人身安全兩者之間,誰該優(yōu)先考慮?針對這些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委員們都提出了中肯的建議。

        丁偉等委員提出,要通過此次修法,將道路交通大整治中行之有效的道路停車管理、設置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等做法,在條例中加以固化。人大要繼續(xù)從支持政府從嚴監(jiān)管的角度,積極挖掘法律資源,完善相關條款,確保有關管理部門的行為依法有據(jù)。

        史秋琴、吳凡等委員則提出,要增加“不得在行駛途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4周歲兒童必須安裝安全座椅”等內(nèi)容,前者一旦肇事社會危害性不亞于酒駕,后者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雖有所提及,但現(xiàn)實生活中常不被重視,因此建議在此次修法中有所體現(xiàn)。

        薛明揚、錢耀忠等委員表示,這次交通大整治中,許多馬路兩邊都劃上了禁停黃線,實現(xiàn)了加強停車管理的效果。為了更好地實現(xiàn)科學管理,同時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建議增設關于“明確禁停黃線設置原則”的相應條款,包括設置禁停黃線要聽取周邊居民意見等內(nèi)容,使城市交通規(guī)劃管理更趨于合理。

        陳東、沈建華委員則對禁鳴區(qū)域的問題提出建議,認為關于機動車禁鳴喇叭的問題,應更多考慮道路交通狀況,比如人車混行區(qū)域,要處理好環(huán)境安靜和人身安全之間的平衡,希望結(jié)合上位法規(guī)定對該條款進行更為深入地探討和研究。董波等委員提出,要進一步倡導綠色交通,條例要強調(diào)對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規(guī)劃。

        胡平西等委員提出,在法規(guī)條款中增加類似文明、便民執(zhí)法的相關內(nèi)容,比如交通大整治期間接受處罰的人數(shù)較多,繳款地點較少,建議予以改進,方便群眾及時接受處罰。

        此外,委員們還就如何科學設置紅綠燈、倡導電動車駕駛?cè)舜靼踩^盔、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能否納入信用管理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文章關鍵詞:交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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