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公路局下放5項行政審批權限
2016-08-17
近日,平湖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報批的埋設及穿越涉路施工的項目,在平湖市當地路政部門得到了許可申請受理。這是嘉興市公路管理局簡政放權,惠及七縣(市、區(qū))的一項新舉措。
據悉,自7月7日起,嘉興市公路管理局將普通國省道公路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線作業(yè)許可,跨越、穿越公路作業(yè)許可,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許可,建筑控制區(qū)內埋設管線等設施許可,增設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許可這5項有關路政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權限下放至各縣(市、區(qū))公路段(局),這意味著相關涉路施工企業(yè)不出縣(市、區(qū))就能完成許可審批,在幫助當地企業(yè)減時增效的同時助推地方經濟發(fā)展。
嘉興市公路管理局下設7個縣(市、區(qū))公路段(局),分別為南湖、秀洲、海寧、海鹽、桐鄉(xiāng)、平湖、嘉善。全市公路養(yǎng)護總里程8088.25公里,境內有高速公路12條,其中國家高速公路5條,省級高速公路7條,普通國道公路1條,省道公路3條。全市公路密度為206.6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鄉(xiāng)(鎮(zhèn))、村公路通達率100%。國道(含國家高速公路)349.248公里,省道(含高速公路)329.194公里,縣道1855.989公里,鄉(xiāng)道1949.59公里,專用公路95.908公里,村道3508.321公里。
上述普通國省道公路行政許可項目受理審查權下放至各縣(市、區(qū))公路管理機構后,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申請人向所在地縣(市、區(qū))公路管理機構提出許可申請,縣(市、區(qū))公路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開展實質性審查并組織現場勘查,簽署審核意見并出具受理通知書后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轉報市公路管理局,由市公路管理局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
此外,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許可(除高速公路外),公路用地林木更新、砍伐許可(除高速公路外)等許可事項權限仍按原市交通局《關于擴大縣(市)部分交通管理權限的實施意見》(嘉交〔2009〕95號)文件執(zhí)行。
昨天,記者在路政許可案件統(tǒng)計表上看到,平湖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申請的許可項目S202(老07省道)K9+891至K10+249并行埋設及K10+050處穿越涉路施工活動的許可項目,從受理到辦結在短短幾天里便完成了。
嘉興市公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審批權限未下放前,作為涉路企業(yè),首先要到市公路局提出申請,再由縣(市、區(qū))段(局)現場勘驗,之后縣(市、區(qū))段(局)再向市局匯報?,F在少了中間程序,涉路企業(yè)在縣(市、區(qū))段(局)就能得到“一站式”的服務,不僅方便快捷、減少了程序,還縮短了行政許可審批的時間,使項目能夠及早開工,給企業(yè)帶來更多的發(fā)展機會和利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