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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費可不可以“老路老辦法”
2016-08-17 
        (原標題:高速收費可不可以“老路老辦法”)

        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fā)《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物流業(yè)“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推進《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科學合理確定公路收費標準;探索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和標準貨運車型計重收費的ETC應用,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協(xié)調推動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指導價,加強監(jiān)督檢查,堅決查處亂收費行為;規(guī)范車輛超限處罰標準,杜絕“亂罰款”“以罰代管”等現象(據8月16日《人民日報》)。

        根據之前的征求意見稿,高速公路長期收費似乎“勢在必行”。簡單說,準備這樣收費:特許經營高速公路先是“經批準可以超過30年”;完了之后,被政府收回,與其他政府收費公路統(tǒng)一收費;再完了之后,長期實行養(yǎng)護管理收費。

        在這樣的語境下,來看“探索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的新提法,當然有降低收費、減輕企業(yè)物流成本的考慮,比如夜間通行可能會降低收費;但是,也可能是在為取消重大節(jié)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做鋪墊,因為節(jié)假日車多,差異化收費理當漲價以減少車流。

        眾所周知,我國現有公路網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級公路、42%的二級公路都是收費公路,全球14萬公里收費公路10萬公里在中國。其中,二級公路自開征燃油稅時,就明確說要取消收費,但至今也不過是“逐步有序取消”。對比交通運輸部之前“從長遠來看,收費公路占整個里程的比例大概是3%”的承諾,強推高速公路長期收費政策,似乎是要準備打臉。

        我國全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2013年為18%,2014年為16.6%,2015年為16%,2016年上半年已降到14.6%。單從數據看,似乎物流成本是在穩(wěn)步降低的,其實這里面既有油價變動的因素,也有物流業(yè)提質增效的因素。相比國外,我們的物流成本依然很高,物流成本仍然是物價升高的推手之一。要降低物流成本,人們都眼巴巴等著,到期高速公路停止收費,但是現在看來,似乎是奢望了。節(jié)假日小車不收費后的高速擁堵不堪,讓人們越來越認同一個經濟學的觀點:免費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之所以交通運輸部要搞長期收費,又試圖以“分時段差異化收費”取代節(jié)假日小車免費,在經濟學上似乎說得過去,因為價格調節(jié)是最有效的調節(jié)手段。

        問題是,這背后還有一個基本的契約精神。因為按照之前的收費條例,高速收費是有明確截止期限的,無論是投資者還是消費者,對此都有明確的預期,當初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也是據此截止時間來確定的。如今,以“統(tǒng)借統(tǒng)還”的名義也好,以“養(yǎng)護管理費”的名義也好,強推長期收費政策,難言公平合理。

        涉及既得利益的改革,我們常聽見一句話: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這樣的處理看似和稀泥,其實有其合理性,也利于改革的推進。那么,高速公路要改變收費規(guī)則,是不是也可以“老路老辦法,新路新辦法”?只要不下高速,要跨省才有收費站,這似乎給“老路老辦法”帶來麻煩,但這個問題要處理并不難,直接減免相應路段即可。

        老路按老辦法到期停止收費,新路按新辦法實行長期收費,一條高速公路,兩種收費體制,到實踐中去檢驗孰優(yōu)孰劣,根據實際情況再做具體調整,是否可行呢?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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