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交警曝光7起重大交通事故多因醉駕、開車超速引發(fā)
2016-04-25
核心提示:交通事故猛于虎。近日,在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曝光近期因交通違法行為引發(fā)的7起重大交通事故中。有的因開車超速、有的因過無信號燈路口互不相讓、還有兩起因醉酒引發(fā)。
(資料圖)
4月24日,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曝光了近期因交通違法行為引發(fā)的7起重大交通事故。記者注意到,這7起重大交通事故中,有的因開車超速、有的因過無信號燈路口互不相讓、還有兩起因醉酒引發(fā)。交警部門表示,希望通過曝光,對其他交通參與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1開車超速撞人致死,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事件
今年3月2日,閆某駕駛機動車與王某由南向北步行橫過南三環(huán)時相撞,致王某受傷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責任
該事故因閆某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和王某橫過道路未走過街設(shè)施共同造成的。閆某負主要責任;王某負次要責任。
2過無信號燈路口互不相讓,兩貨車相撞1人死亡
事件
今年3月14日,鄭州市華中運輸有限公司駕駛?cè)送跄绸{駛豫AU2692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室有乘車人申某某、樊某某)沿鄭州市西三環(huán)由北向南行駛至隴海路口時,與鄭州博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駕駛?cè)送跄衬绸{駛豫AU5125重型特殊結(jié)構(gòu)貨車沿隴海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該路口時相撞,樊某某當場死亡,王某、申某某、王某某受傷。
責任
經(jīng)查,發(fā)生事故時王某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負同等責任;王某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行駛且涉嫌超載,負同等責任。
3騎電動車過路口不讓右方車輛先行,擔同責
事件
今年3月25日,栗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錫海207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1449KM+200M)與323省道交叉口,與沿323省道由西向東行駛的高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致栗某某死亡。
責任
據(jù)了解,當事人栗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當事人高某某駕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的機動車,未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高某某和栗某某承擔同等責任。
4客車追尾兩電動車致1人死亡,司機被刑拘
事件
今年4月1日,聶某某駕駛豫QH0750小型普通客車沿鄭新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駛至京廣鐵路橋南上橋口處時,分別與同方向陳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劉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追尾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陳某某、劉某某受傷,后陳某某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責任
聶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聶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5沒有駕照騎三輪摩托,致1乘車人死亡負全責
事件
今年4月9日8時30分許,韓某某駕駛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沿登封市少林景區(qū)路由北向南行駛,行至南趙溝橋處向東左轉(zhuǎn)彎,翻入南側(cè)河道。致韓某某及乘車人安某某、韓小某受傷,韓小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責任
當事人韓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安全駕駛未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違法載人上道路行駛致使事故發(fā)生,負全部責任。
6醉酒駕駛摩托車,立交橋上撞上護欄摔下身亡
事件
今年4月12日,孟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沿隴海高架橋由東向西行駛至西四環(huán)交叉向南方向轉(zhuǎn)彎匝道時,與水泥護欄相撞,孟某墜橋死亡。
責任
經(jīng)酒精檢測,孟某屬于醉酒駕駛,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機動車未登記上牌不允許上路,其違法上高架橋行駛,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未安全駕駛,負全部責任。
7醉酒司機睡夢中開車撞人,致1死3傷
事件
今年4月14日,周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商都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通惠路交叉口處時,與行人寧某、段某和2位郭姓路人相撞,致使寧某被撞出30米后當場死亡,其他3人受傷,事故后周某駕車逃逸,行駛43.7米后,又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碰,車輛受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責任
據(jù)肇事司機周某交代:4月13日白天,他已喝了2場酒,晚上又和朋友聚會,喝至14日天亮,開車回去的路上困得睜不開眼,開著車就睡著了,直到與三輪車相碰后才驚醒。目前,周某被刑事拘留。(記者高鴻鵬通訊員邢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