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城區(qū)這些路口禁左轉走錯罰200元扣3分
2016-04-14
12日,臨沂市民馬先生收到的一條道路交通違章短信讓他感到十分郁悶:“4月10日,沂蒙路與金壇路交會處東西方向,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馬先生說,之后他查詢了一下自己的違章信息,發(fā)現(xiàn)自己被抓拍的違法圖片當中既沒有闖紅燈、也沒有壓實線,短信里說的“違反禁令標志”究竟是啥意思?馬先生一頭霧水。在詢問過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后,馬先生才知道,原來這個路口的東西方向,在早晚高峰期,車輛是不允許左轉的,只不過自己沒有注意到路口的交通指示牌,“上午7點半到8點半不允許左轉,我是8點25分違章的,就差5分鐘。太嚴格了,不過也長記性了?!?br />
據臨沂市交警支隊設施大隊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禁止左轉標志,是交警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根據道路的實際交通情況按照國家標準設置的,主要是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暢通有序、減少路口的交通沖突、降低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率。在道路上駕駛車輛,能夠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
(記者衣方杰)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該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這里的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警察的指揮。
如果在禁止左轉的路口左轉了會受到什么處罰?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山東省交通違法行為代碼1344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罰款200元,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