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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寧洛高速蚌埠段交通事故肇事人已被刑拘
2016-04-11 
        (原標題:“3·12”寧洛高速蚌埠段交通事故肇事人已被刑拘)

        央廣網(wǎng)蚌埠4月11日消息(蚌埠臺記者張偉)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年3月12號2點10分左右,寧洛高速蚌埠市境內(nèi)下行線184公里+300米處,河南籍司機冀某某無證疲勞超載駕駛一輛大貨車,與前方一輛面包車追尾,造成面包車內(nèi)9人當(dāng)場遇難。近日,安徽蚌埠市交警支隊公布了,“3·12”寧洛高速公路蚌埠段較大交通事故處理及相關(guān)情況的說明。

        經(jīng)公安交警部門查明,3月12號2點10分左右,1991年出生的河南籍禹州市人冀某某,無證、超載、疲勞駕駛豫K57915號重型倉柵式貨車,沿寧洛高速公路往南京方向行駛至184km+300m處時,追撞前方同方向陳某駕駛的豫AN2H90號小型面包車尾部,并將面包車推擠至前方一輛大貨車尾部,導(dǎo)致面包車嚴重摧毀。包括陳某在內(nèi)的9名同車人員全部罹難。事發(fā)后,豫K57915同車人張某某冒名頂替駕駛?cè)?,冀某某為逃避肇事?zé)任棄車逃逸。

        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公安機關(guān)認定冀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zé)任。3月13日,公安機關(guān)對張某某、宋某某、張某某以涉嫌包庇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3月14日,公安機關(guān)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冀某某依法實施刑事拘留。至2016年4月8日,蚌埠市公安局法醫(yī)對九具遺體進行了法醫(yī)學(xué)檢驗,分別送達了尸檢痕檢報告及傷者的傷情鑒定和事故責(zé)任認定書。事故多方均無異議。

        (原標題:“3·12”寧洛高速蚌埠段交通事故肇事人已被刑拘)

        本文來源:央廣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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