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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龍委員:應加強城區(qū)電動車交通管理
2016-03-22 
        中國蘭州網3月22日消息隨著經濟社會迅速發(fā)展,城市化進程加速,城市交通建設和管理伴隨著我市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腳步的深入推進,市民的整體素質也得到了極大地提升,在通過相關部門的宣傳、教育、引導之后,大部分非機動車駕駛員都能主動遵守交通法規(guī),特別是在紅綠燈處能自覺做到紅燈停、綠燈行,減少了交通隱患,提高了交通安全,著實令人欣慰。但仍有一些電動車摩托車和四輪電動車在城區(qū)道路上不按交通法規(guī)行駛,加之管理缺失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尤其是電動摩托車和四輪電動車無牌無證,造成搶道、逆行、占道行駛、闖紅燈現象比比皆是,四輪電動車非法營運死灰復燃,涉摩交通事故頻頻發(fā)生,事故處理難度很大,加劇了社會不安定因素。據了解,去年我市因電動四輪車和電動車摩托車違章行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逃逸致人傷亡的事件就有多起。

        為了改善我市交通管理,緩解城區(qū)道路擁堵問題,提高城市的文明形象,特就加強城區(qū)摩托車、電動車行駛管理問題,市政協委員李曉龍在提案中建議,相關部門應提高對摩托車、電動車行駛管理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在全市掀起一場整治高潮。各級部門要深入調研,平衡各方利益,拿出切實可行的“治摩”方案,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學習借鑒其他城市對電動車成功的管理經驗,在不過多增加人民群眾負擔的情況下,實行有牌有照管理。實施電動摩托車電動四輪車駕駛員的培訓考試,提高駕駛員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guī)意識。在主干道劃定禁摩行駛路段或時段,禁止電動車在規(guī)定的路段或時段內行駛。在新建城市道路時應考慮設立電動車專用道。加強對電動車行駛的執(zhí)法力度,規(guī)范電動車的駕駛行為。(首席記者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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