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治超站現塌方式腐敗交通系統多人涉案
2015-11-30
2015年1月20日上午,滁州市公路局城北治超檢測站原二中隊隊長陳明義、四中隊隊長薛松受賄案在全椒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全椒縣交通運輸局組織農村公路局、國家公路分局、運管所和局機關執(zhí)紀執(zhí)法人員近百人著裝旁聽了此次開庭。看著昔日同行站在被告席上,低頭服罪,內心無不受到震撼。
在兩年執(zhí)法檢測中,涉案人員共計收受他人賄賂300余萬元,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00余萬元。隨后,涉案馮勇、侯明、后承誠、陳明義、薛松等15人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還牽扯涉嫌違規(guī)違紀數十人。
這種涉案違法違紀人員之多、范圍之廣、數額之大、影響之惡劣,在滁州市交通系統是絕無僅有的。
編造借口,尋求安慰
“廉生威,公生明?!辈桓是遑毜墓毴藛T,肯定對此不會有著深刻的認識,抑或充耳不聞。他們想要“脫貧”,自然更多的是利用手中的職權謀取私利。為此,他們還編造了各種冠冕堂皇的借口,給自己不法之舉尋求安慰。
侯明等人以工資太低,工作辛苦,吃飯沒錢,為兄弟們發(fā)點好處費、發(fā)點福利、充些電話費等為由,編造借口收受賄賂。
原二郎治超站中隊長張慶斌說,“我們中隊還專門讓一名隊員當會計,對于分剩下來的錢用于自己中隊的私下集體開支,如在節(jié)假日所有隊員及家屬一起包車外出旅游、吃飯、聚會,或集體出份子及逢年過節(jié)到少數領導家去看看等。即使‘公份’錢用完了,隊員間都在比著干,也會各顯神通搞處罰,找財源?!?br />
滁東治超站的一位中隊長竟然以家里經濟困難為由向“黃?!苯鑳扇f元錢,直到案發(fā)時還沒有還。調查組在核證時,被借錢的“黃?!闭f,他向我借錢我心里已經有數,那明顯是在問我要錢,當時我就想這錢肯定是“肉包子打狗了”。
通風報信,自由裁量
在實際的“治超”執(zhí)法過程中,“治超”人員對處罰的自由裁量權空間很大。從查出的滁州3個治超站來看,他們以走簡易處罰程序、就低處罰等方式,在收取貨運車主、物流企業(yè)主“好處費”后,對超載車輛象征性處罰一下。
更有甚者,治超員和車老板串通一氣,通風報信。有時,他們與車老板提前電話聯系,對設置標識的超載超限車輛,如在車上放有“江蘇陳某”的牌子,或者看到車老板告訴的車牌號碼等就直接放行;有時直接告訴車老板什么時間沒人查、什么線路行車不查。
對于那些沒有送好處的超載超限車輛的檢查,他們卻是另外一副嘴臉,“公事公辦”,嚴格按照治超處罰制度執(zhí)行,尤其是外地牌照車輛。
一位江蘇南京的車老板說,“剛開始我們到滁州來拉貨總是小心翼翼,平時根本不敢超載,但還是經常被處罰,而那些滁州、天長等本地車明顯超載,卻暢通無阻,我當時真得很氣憤,社會風氣都被他們搞壞了。后來通過同行介紹我突然明白了,就找熟悉的人出面,在每年的節(jié)假日之前事先送上現金或者購物卡,對于站長、中隊長還要另外送煙酒,之后我的車隊也就享受和當地車一樣的待遇了,暢行無阻。”
車老板戴某說,“我們送錢也是沒有辦法,因為沒有文化,從小出門在外只會開車,靠開車拉貨來養(yǎng)家糊口,我上有八十歲的父母,下有兒女上學讀書,送給他們錢其實我的心也在滴血,懲處他們也算罪有應得?!?br />
逃避調查,訂立攻守同盟
犯罪分子罔顧法律、為虎作倀的時候,不會忌憚法律的威嚴。
而一旦事情敗露,又不免慌了手腳。
在查處原滁東治超站中隊長侯明時,滁東站其他三個中隊長陳文斌、張梅生、宋金星等人先后兩次到茶樓商定對策,如何對付調查組的調查。
當滁東治超站中隊長全部被查后,二郎路治超站四名中隊長先后兩次集中商定對策,并形成一致意見:就說平時只收煙酒,不收購物卡和現金,談話時不說領導不說隊員,自己扛著,調查組調查時他們態(tài)度堅決、實施頑強抵抗策略。
同時,他們也分頭向車老板等人打招呼,告訴他們調查組調查時盡量不要說或者少說,在送錢的數量上和送錢的次數上要少說或者說含糊一點等,并充分發(fā)揮人脈關系,企圖以攻守同盟,逃避懲處。
狐貍,再怎么狡猾,都是獵人弓下的獵物。
攻守同盟,也掩蓋不了背后的累累丑行和罪惡。
拒腐防線一旦決口,貪欲就如決堤的洪水猛獸般一發(fā)不可收拾,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和教育,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強化紀律規(guī)矩意識,時不可待。抓早抓小,問責處理關口前移,才能讓腐敗案件少發(fā)生,不發(fā)生。(滁州網)
作者:滁州網
本文來源: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