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廣東]海事公安局辦結兩宗水上交通肇事案
2015-11-23 
        近日,廣東兩宗水上交通肇事案開庭審理。兩案被告人因犯交通肇事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這是廣東海事公安局偵辦的首宗經海事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2014年9月,盧某(當班駕駛員)在駕駛船舶時因疏忽大意發(fā)生碰撞,致1人溺亡,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2014年11月,李某(船長)在駕駛船舶時發(fā)生碰撞,致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4萬元。廣東海事公安局查明,兩案被告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導致水上交通事故發(fā)生,構成交通肇事罪。

        一些船員誤認為,發(fā)生水上交通事故,可以直接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不用負刑事責任,甚至因此漠視水上交通安全。2014年以來,廣東海事公安局與海事部門、司法機關溝通,按照交通運輸部有關水上交通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規(guī)定,理順了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水上交通違法行為。

        海事公安提醒,廣大船員在駕駛船只時,應提高警惕,注意行船安全,避免發(fā)生事故;發(fā)生事故后,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如實供述、積極賠償,可依法從輕處罰。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