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負責水上交通安全面對洪災玩忽職守
2015-09-19 
        負責水上交通安全,卻在洪災面前躲清閑,不對河段船舶進行安全檢查,造成兩死一傷,財產損失達240余萬元的嚴重后果。9月16日,四川省蒼溪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將戴和平、何耀移送審查起訴。

        今年6月28日,蒼溪縣暴發(fā)了一場特大山洪,3名看護人員缺乏險情處置常識,導致0013號采砂船的鋼纜被沖斷。結果兩名看護人員溺水身亡,另一名看護人員駕駛機動船救援過程中受傷。

        蒼溪縣檢察院經調查,發(fā)現該縣海事處主管水上交通安全的副處長戴和平和股長何耀在洪汛期間未安排對河段的船舶進行安全檢查,才導致未取得船員服務簿的人員進行看護,最終造成嚴重后果。事故發(fā)生后,戴和平還安排人員對未審核簽字的《水上交通安全檢查記錄》弄虛作假,補簽假記錄。8月28日,蒼溪縣檢察院對戴和平、何耀二人依法立案偵查。

        (王洪錄汪國棟)

        (原標題:負責水上交通安全面對洪災玩忽職守)

        本文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