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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與公交車斗氣馬路上互別致2車相撞2人受傷
2015-09-10 
        行車路上你遇到過強行變道加塞的車主嗎?千萬忍一忍!今(9)日,記者從重慶江北交巡警支隊了解到,本月8日上午,一輛小轎車與一輛公交車就因為搶道發(fā)生糾紛,相互追逐、別車,最終釀成兩車相撞、2人輕微受傷的事故。

        警方介紹,9月8日上午,江北交巡警石馬河大隊民警正在大慶村立交執(zhí)勤,突然發(fā)現(xiàn)大石壩往大慶村立交方向車輛車行異常緩慢,民警羅健走到車流中一看,一輛渝BAB8xx長安小轎車與一輛公交車停在馬路邊,兩車駕駛員正在人行道上激烈爭吵,周圍還站著許多圍觀群眾。

        “怎么回事?”羅健快步上前分開兩人詢問情況,原來56歲的駕駛員李某駕駛渝BAB8xx轎車自東原D7區(qū)右轉(zhuǎn)進入紅石路時,在路口強行右轉(zhuǎn)加塞,企圖與一輛直行公交車搶道,沒曾想公交車駕駛員并未避讓,徑直駛過。但就是這一舉動,激怒了李某。

        李某認為公交駕駛員“別”了自己,情急之下加速再次超越公交車,并又一次強行加塞同時踩下急剎。當公交車緊急制動時,已經(jīng)來不及,輕微撞上了李某駕駛的長安小轎車。而由于公交強制制動,導(dǎo)致車上兩名乘客受了輕傷。

        在雙方駕駛員下車后,李某仍舊不依不饒,堵在公交車前門與公交司機理論,并破口大罵,而沿線交通也因為他倆的輕微交通事故變得擁堵起來。

        了解情況后,民警對李某開斗氣車的行為給予嚴厲的批評,指出其應(yīng)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最終李某認識到錯誤,表示對于車損不再追究“肇事”公交車的責任。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在道路上追逐、互擠、互別以及開斗氣車,均屬危險駕駛行為,一旦引發(fā)交通事故,警方將依法查處。(記者陳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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