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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車廂商業(yè)”應尋找新商業(yè)模式
2015-09-01 
        然玉

        “車廂商業(yè)”不同于一般商業(yè)形態(tài),并不能簡單地以“利益最大化”為終極追求,而只能在滿足乘客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富余資源”謀求合理的收益。

        近日,南京市民羅先生向媒體投訴稱,自己在乘坐高鐵時在餐車上遭遇“強制消費”——如果坐在餐車里,就必須要買一杯價值88元的茶水。乘務員屢次推銷,最后羅先生煩不勝煩便買了一杯。列車員表示,這節(jié)車廂共有10個餐桌,其中4個被改成了“茶座”,只有喝茶的乘客才能在這里坐。記者看到,這杯價值88元的茶,就用一次性紙杯盛著,上面飄著一小撮茶葉。

        所謂“強制消費”一說,似乎并不精確。因為高鐵餐車乃是經(jīng)營場所,“要求乘客先消費,再使用相關設施”,符合起碼的市場交易邏輯。然而,高鐵作為公共出行工具之一,是否有資格進行深度的商業(yè)開發(fā)在不少乘客基本需求尚且無法滿足的現(xiàn)狀下,其還拿出稀缺的空間與座位資源滿足“高收費”的服務項目,這無疑令人難以接受。

        高鐵的復雜性在于,其固然有公益性的一面,又面臨著迫切的經(jīng)營壓力。經(jīng)過相當長時間的嘗試,高鐵運營方仍未找到“車廂商業(yè)”的有效模式。多數(shù)時候,他們只是通過超高的定價、超低的成本,來賺取超額收益。這一生意路數(shù)本質上是以透支自身聲譽為代價,依賴“價值不對等”的交易攫取短利——天價盒飯、茶座消費等,皆屬此類。

        高鐵上的“車廂商業(yè)”或許還處于摸索階段,由此不斷引發(fā)民意反彈,著實不足為奇。且時至今日,仍未有一套兜底性的規(guī)則體系,來對高鐵上的車廂商業(yè)加以規(guī)束。比如說,鐵路方面并沒有法規(guī)條文,對餐車售賣食品予以規(guī)范;具體管理過程中,路局和鐵總還存在著一定的銜接不暢或功能重疊……諸如此類,缺乏標準化的整合,高鐵車廂商業(yè)可謂亂象重重。

        可以預見,缺乏顧客認同、不斷引發(fā)摩擦的商業(yè)模式,注定不會成功。高鐵上的車廂商業(yè),亟待擺脫“質差價高”、“強迫消費”的野蠻形態(tài),從而尋找新的生存方法。我們期待著,經(jīng)由精致化的設計、運作,獨特的列車風情,能夠轉化為新的消費增長點……倘若足夠用心和聰明,火車便當、列車咖啡等等,原本都可以被塑造成柔軟的情懷寄托;可現(xiàn)實中經(jīng)營者急功近利、簡單粗暴的做派,卻將之變成引燃矛盾的焦點。這一切,怎不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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