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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沖卡40次被罰萬元
2015-08-03 
        深圳商報訊(記者張亦萌實習生郭眉月)2月10日下午,彭先生駕駛私家車從廣深高速福田出口出高速閘口,他尾隨一輛自動繳費車輛行駛出高速時,被稽查大隊工作人員攔住,工作人員向彭先生出示了他近兩年來累計40次的沖卡記錄,并對彭先生罰款一萬元。頻頻沖卡的原因,彭先生表示是為了尋求刺激。

        2月10日下午,家住沙井街道的彭先生駕著私家車,從廣深新橋入口上高速,下午3點在福田出口下高速。據(jù)彭先生介紹,當時他尾隨一輛粵通卡自動繳費車輛行駛出高速閘口,隨后被廣深高速公司稽查大隊南山分隊的工作人員攔下。當時該工作人員向彭先生出示了他近兩年來累計40次高速沖卡的記錄,并告知彭先生將對其罰款一萬元,當時彭先生身上沒帶夠錢,只得致電在沙井的妻子要求其帶上現(xiàn)金過來繳納罰款。

        彭先生表示,每次十余元的高速過路費他也并不是不想交,只是第一次沖卡的時候,感覺很刺激,于是就一發(fā)不可收拾。針對此次的處罰結果,彭先生表示十分恥辱,“按照這種算法,40次是一萬元,那就是每次的罰款是250元,這個數(shù)字本身就帶有侮辱性?!迸硐壬硎?,當時罰款的明細相關人員也不愿意給他。

        記者隨后致電廣深高速稽查大隊,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此次對于彭先生的處理不叫罰款,屬于補交收費。根據(jù)粵價[2007]217號文件,該文件在高速公路丟卡或入口信息異常處理機制部分的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guī)定,高速公路經(jīng)營單位無法核實車輛入口信息或因車主(駕駛員)故意行為導致沖卡、換卡的,可按該車輛在聯(lián)網(wǎng)收費區(qū)域內(nèi)可達里程最遠入口計收通行費。由于智能計費卡(IC卡)丟失或因物理損壞導致不能識別實際入口信息的車主(駕駛員)應賠償工本費。工作人員表示,按此規(guī)定核算,彭先生應該補交的金額是一萬元,并沒有多收。

        (張亦萌郭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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