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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經營虧損別打延長收費的主意
2015-07-01 
        晏揚

        據報道,交通運輸部6月30日舉行專題新聞發(fā)布會,公布2014年收費公路統(tǒng)計公報。公報指出,2014年度全國收費公路通行費收入為3916.0億元,支出總額為5487.1億元,收支缺口為1571.1億元。

        與往年一樣,收費公路依然出現巨額虧損,人們依然是一臉的不相信。尤其是,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總體虧損661億元,2014年一下子躥升到1571.1億元,虧損窟窿急劇擴大,加劇了懷疑情緒。懷疑自有懷疑的道理,不相信自有不相信的理由,這需要以更大力度的信息公開和更具誠意的釋疑解惑。

        當然,這一數據也可以得到解釋。譬如,2014年收費公路虧損額急劇躥升,對比2013年數據就會發(fā)現,主要是因為2014年還本付息支出大幅增加,增加了1000多億元,其中償還本金增加了近700億元。再譬如,關于高速公路利潤,媒體報道實際源于高速公路公司的年報,所計算出來的利潤率只是毛利率,并沒有將償還銀行利息計算在內。高速公路投資巨大,每年都會產生巨額利息,毛利率雖高,但償還利息后往往所剩無幾,甚至入不敷出,這種情況是完全有可能的。

        其實,收費公路是虧是賺,都是公路經營方的事,對于普通民眾并不是很要緊。人們真正在意的是,如果收費公路虧損屬實,將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尤其是會不會導致收費期限延長。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態(tài)度——即使收費公路連年虧損,也不能打延長收費期限的主意。

        因為,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這是國務院法規(guī)的明文規(guī)定,是一條不可逾越的政策紅線,無論什么理由,都沒有商量的余地,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就政府還貸公路而言,如果收費期滿后仍未還清貸款,應由政府承擔這部分虧損。因為,政府平時向車主收取各種稅費,理當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用收取的稅費填補這個窟窿。要知道,“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本就涉嫌向車主重復收費,如果公路收費期滿后仍要繼續(xù)收費,那就更沒有道理可言了。至于停止收費后公路的日常維護費用,也應當從公共財政中列支,其實質不過是取之于車主、用之于車主。

        就經營性公路而言,企業(yè)投資公路建設也是做生意,做生意難免有風險,或虧或賺,不可能旱澇保收。收費期滿后投資收不回來或者貸款未還清,這是公路經營過程中的正?,F象,與車主無關,虧損應由經營方自主承擔,而不應該找任何借口延長收費。

        說到底,只要不打延長收費的主意,那么公路經營是虧是賺,以及官方公布的數據靠不靠譜,又與普通民眾有多大關系呢

        (原標題:公路經營虧損別打延長收費的主意)

        本文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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