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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速26日調整收費不同車型收費標準有升有降
2015-06-26 
        

        中新網廣州6月25日電(蔡敏婕)為保障廣東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順利接入全國高速公路聯(lián)網,廣東26日零時起,執(zhí)行高速公路車型分類行業(yè)標準。廣東省交通運輸廳25日稱,新的車型分類標準實施及貨車完全計重收費實施后,廣東高速公路通行費將有升有降。

        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車型分類調整后,客車收費水平基本持平,大部分客車收費金額保持不變,但也有部分客車因車型歸類的不同導致車型分類系數發(fā)生變動,會出現(xiàn)收費金額“有升有降”的情況。

        如車頭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數大于或等于8的小轎車由原一類車上升為二類,收費上升;車頭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數小于7座的面包車和小型客車由原二類車下調為一類;2軸6輪,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車,19座大型客車由原三類車下調為二類,收費下降。

        據了解,廣東當前實施的“車型+計重”的組合式計重收費模式,是對車輛正常裝載部分(含超限30%以內)按車型分類進行收費,對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進行加收。

        新實行的完全計重收費模式是以實地測量的車貨總重量為依據,按規(guī)定的噸·公里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實施完全計重收費后,四車道高速公路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六車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費率為0.12元/噸·公里。

        該負責人介紹,因完全計重收費是以實地測量的車貨總重作為收費的依據,為保障計量準確、可靠,維護業(yè)主和車主的合法權益,廣東各高速公路收費站使用的稱重設備均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統(tǒng)一實施強制檢定。

        為盡可能避免糾紛,便于收費現(xiàn)場管理,對現(xiàn)場稱重結果,一般不予以復稱;考慮到計重設備的精度,所有計重收費車輛計重收費質量均按現(xiàn)場實際稱重質量的97.5%確定。車主對稱重數據有疑問的,可致電廣東省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協(xié)會投訴(電話96998);對稱重設備準確度有疑問的,可致電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投訴(電話12365)。(完)

        文章關鍵詞:廣東高速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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