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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臺新規(guī):科級干部出差原則上禁坐飛機
2015-06-17 
        《廣州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印發(fā),明確規(guī)定,科級及以下人員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因出差旅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辦法》明確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經濟、安全、便捷原則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按規(guī)定等級乘坐,憑據(jù)報銷。未按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其中,《辦法》第八條明確了科級及以下人員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只有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以乘坐飛機并安排頭等艙,其隨行人員可以允許一位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的經濟艙。

        《辦法》適用于廣州市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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